本学期随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完成,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集中资助工作已基本告一段落,现将学费减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对象
本次学费减免对象为前期各项资助工作完成后,学费缴纳确实还有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孤儿、低保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学费减免等级和标准
本次学费减免设为两个等级:一等4000元,二等2000元。
三、学费减免工作程序和说明
1.各班级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所获得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等情况,初步确定确实需要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名单,填写《本校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附件1)向学工办如实申报。
2.11月25日(周日)晚上9:00前将《本校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的电子稿报送邮箱420750186@qq.com,并将纸质稿送至C-121办公室(可塞门下),过时不再受理。学院根据上报名单审核通过后上报学生发展与服务部。
3.学院要鼓励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成绩不合格除外)和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把减免的重点放在孤儿以及家庭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同时也要做好受助学生的教育工作,增强学生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4.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傅老师,电话28865223。
附件1:本校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1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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