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范围:据《办法》第二条,划定在“杭州师范大学旅游管理系的在读学生”范围之内,,建议以二、三年级为主。
条件:据《办法》第七条进行操作。具体如下:
(一)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评奖年度内在校专业必修课程的平均成绩优良,英语成绩优良。
(三)在杭州东方文化园旅业集团等企事业单位实习、见习期间,敬业爱岗,善于学习,勇于创新,获得顾客、集团领导和员工们的广泛肯定,各项工作表现考核成绩优秀。
(四)评奖年度内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评奖。
(五)评奖年度内在学生学术论文或专利、学生创新项目、学生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学生优先评奖。
(六)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评奖。
二、评选时间
申请表请于
12月下旬由评审小组审定最终名单并颁奖。
三、评选名额
据《办法》第六条,本年度颁发的奖学金总额为人民币5万元。其中:一等奖学金每人8000元,设1名;二等奖学金每人6000元,设2名;三等奖学金每人5000元,设6名。共奖励9名优秀学生。
若有疑问,请联系傅培恩老师,电话:28865223。
海晓奖学金评审小组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海晓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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