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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开展第三批市级重点学科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3-04-11
 

各相关学院:

根据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申报的通知》(杭教高师〔2013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内涵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和重点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科整体实力,使学科特色更加鲜明,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学科发展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联系更加紧密,推动一批学科进入省内同类学科先进行列。

二、建设数量与扶持经费

第三批市级重点学科计划建设15个,其中理工类8个,人文社科类7个,建设周期为4年(20132016年)。市财政投入专项经费进行扶持建设,其中理工类学科每年每个扶持建设经费为20万元,人文社科类学科每年每个扶持建设经费为15万元。学校每年按不少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投入。

三、推荐名额

按市教育局文件要求限额推荐,我校本部推荐数不超过13个,钱江学院推荐超不超过4个。

四、推荐范围

1.各学科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二级学科目录进行申报。

2.推荐学科原则上应是校级重点学科或学校重点发展的特色学科。

3.现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学科(包括重中之重学科、重点研究基地等以及上述按一级学科立项所覆盖的二级学科)资格的学科以及已通过终期验收的市属高校第一、二批市级重点学科、第一批重中之重学科不在此次推荐范围之内。

五、推荐条件

1.学科建设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科方向已形成较明显的优势和特色,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对推动学科建设、科技创新、文化传承和促进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2.拥有学术水平较高、具有正高职称的学术带头人,有一支稳定、结构合理的学术队伍。

3.学科在省内有较大的学术影响,与行业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承担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且预期可产生有一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4.学术气氛浓厚,学术交流活跃。

六、推荐程序

第三批市级重点学科建设推荐工作实行学科申报、专家评审、校内公示、学校遴选等步骤进行。

1.各学科根据推荐条件向学校申报。(410-17日)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学科进行评审。(418-21日)

3.学校根据学科结构优化调整的需要和专家评审意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学科。遴选结果在校内公示后,向市教育局推荐上报。(422-25日)

七、工作要求

1.本次申请材料中只能填写我校本部在编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等情况,并且一个学科成员的材料不得重复出现在其他学科的申报材料中。申请材料内容不得与钱江学院重复。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3.各上报的学科按要求填写好《杭州市属高校第二批市级重中之重学科建设申请表》(附件1)一式8 份,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连同电子稿于417前交学科建设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马晶,联系方式:28867963,邮箱:758011409@qq.com

 

 

附件:1.杭州市属高校第三批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申报表

2.杭州市属高校第三批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申报汇总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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