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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杭州市第二批重中之重学科和第三批重点学科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3-04-22
 各相关学院、学科:

一、关于市级重中之重学科

请各学科对申报表进一步优化,特别要注意学科队伍的在编在岗的问题。

二、关于市级重点学科

按杭州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已是省部级重点学科、重中之重学科和高校重点研究基地的学科,不能再申报了(包括一级学科所覆盖的二级学科);考虑体现公平合理,资源不重复投入、支持特色学科发展等等因素,经校领导研究同意,对我校申报市重点学科进一步提出如下要求:

1.凡已是省级部级重点学科、重中之重学科和高校重点研究基地的学科的负责人不能作为市重点学科的负责人或方向负责人或梯队人员。

2.已是省级部级重点学科、重中之重学科和高校重点研究基地的学科的方向负责人只能有一名人员可成为市重点学科的梯队人员。

3.凡已是省级部级重点学科、重中之重学科和高校重点研究基地的学科的骨干人员,只能有三分一的人员可重复。

4.各学科间人员不能重复使用。

5.进一步强调各学科申报表中成果、课题、项目和获奖均以我校为署名(学科方向负责人的个表除外),绝不作假。

三、有关事项说明

1.请各申报市重点学科对照上述要求自觉修改完善申报表,并将申报表的电子稿于201342117点前发至邮箱758011409@qq.com。逾时后果自负。

2.根据市教育局补充要求,请各申报学科将和申报表相关的支撑材料纸质稿于2013425前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人:马晶;联系方式:2886796315158002569邮箱:7580114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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