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2013年职称评审时间安排,现将材料审核阶段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表格
所有系列申报人员统一填写《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的3-6页内容(附件1)。
申请免试人员填写《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免试审核表》(硕士、博士、年龄、转评等免试的不用提交)
二、各种佐证材料
所有填报在《评审表》上的内容均需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统一装入材料袋,材料袋封面从附件下载,如要分装,请每个材料袋表面均贴上封面。
1.论文、论著原件:所有材料按照填表顺序排列,并在论文封面标注序号,以打印的《评审表》之“2. 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著作情况”表格内容为材料袋封面装袋。对于特别厚重、尺寸超大的材料审核后返还本人。各类收录、查新、查引等证明可在学校图书馆检索并盖章。论文、论著及证明上涉及到的申报人姓名、单位、引用次数等信息显著标记。
2.项目佐证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按照填表顺序排列,以打印的《评审表》之“3. 任现职以来教研教改项目、承担科研项目、技术开发和人才项目等情况”表格内容为封面目录。
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已结题的提供结题证书,如结题证书上未能显示申报人信息的请提供立项文件或合同等更多证明材料,未结题的需要提交立项文件、申报书、排名证明、运用证明或阶段性成果(报告)(附件 2)。厅局级及以下课题需提供结题报告及结题证明(排名证明)。
3.其它证书复印件:请按照填表顺序排列,凡申报人信息请显著标记。并以打印的《综合表》中“4、5、
三、材料审核具体程序
(一) 教师本人将下述材料交学院职评联系人。
1.打印的《评审表》3-6页;
2.各类佐证材料。按照要求标记、排序、装袋。
3.参加各类培训进修、访学(访问)、实践锻炼等汇总表(附件3)
(二)学院工作。
1.对个人申报材料初审。
2.汇总《评审表》及佐证材料后,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盖章。教务处负责审核本科生教学业绩,研究生处负责审核研究生教学业绩,科研处与人文社科处负责审核科研业绩等。
3.审核中发生的任何修改,可直接改在《评审表》上,再次审核。审核完成后,将个人的电子《评审表》修改至最终版。
4.审核结束
(1)纸质的佐证材料留学院备查。
(2)审核过的纸质《评审表》(不需重新打印,保留修改痕迹及审核签章)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3)最终版的《评审表》发至职评邮箱。
(4)材料提交后,如申报人有任何修改要求,均须和各学院联系进行修改。
(5)电子文档提交时,个人的以“个人名字.doc”命名,学院的以“学院.doc”命名。
五、其它
机关、直属单位等部门申报人员请自行完成材料审核,并按要求和时间报送材料。
四、审核工作日程安排: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3年5月24日
下载链接:http://rsc.hznu.edu.cn/Art/Art_43/Art_43_75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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