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项目评估及优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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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013-09-23
各项目负责人、各依托单位管理小组负责人:
“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项目自2011年正式启动以来,截止至2013年5月已立项234项。现根据学校“攀登工程”领导小组要求(《关于攀登工程项目开展自评和检查优化的通知》),将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和已结项项目都要参加自评工作,撰写自评报告。已到结项时间的项目应抓紧结项。
2.在建项目的自评包括项目立项设立以来的工作进展,已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经验分析。已结项项目的自评包括项目已完成的情况,着重突出已取得的成效以及结项后与本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效益。自评报告要求简洁明了,数据确实,表格外另附支撑材料。
3.所有在建项目(包括2013年5月立项项目)要开展检查优化。检查优化以项目自查为主,由项目依托单位管理小组具体实施,由人文社科处督查并报校攀登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检查优化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是否有继续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成效是否依然能够明显预期;建设内容与原经费预算是否匹配等。检查优化工作遵循如下原则进行:能结项的项目要及时结项;能够加快建设步伐的项目及内容要尽量加快建设步伐,需要维持和确保建设的内容要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凸显建设必要性和成效,没有显著成效的建设内容一定不建,不能产生显著效益的钱一定不花;评估检查中发现效益不明显的项目或建设内容,要及时整改;确无必要继续建设的项目或内容要果断地及时停止建设。检查优化中产生的调整,要由项目负责人及时提出,经过单位管理小组负责人签字,报攀登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并报分管领导和攀登工程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4.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学校要求抓紧完成自评和优化工作,项目自评报告和优化调整方案须由各学院(部)院长(主任)认定后并加盖部门公章,于2013年10月10日前递交人文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稿一并发送。(联系人:段苑芹,电话:28866356;邮箱:dyq50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