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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关于申报2012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来源:   作者:人文社科处    时间:2013-09-23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13〕5号)文件精神,2012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体卫艺、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包括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子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二)申报的成果包括:课题研究结题报告、专著和科研论文等,必须是在2012年12月31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未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教育部各类课题的子课题研究成果。
4.已取得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省教育厅基教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材料与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课题研究结题报告、科研论文、结题证书复印件、成果活页评审表各一式六份,其中课题研究成果、结题证书、有关附件合订成册。填写《成果活页评审表》不能出现有关地区、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地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
(二)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三)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三、成果奖项
2012年度省教科研优秀成果,设一等奖30项、二等奖40项、三等奖50项。
四、申报名额分配
    (一)各市申报2012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名额分配由基数和机动数两部分组成,机动数为2011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获奖数50%计(详见附件1)。
(二)各高校申报2012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名额分配: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各4项,设有教育学院(师范类专业)的本科院校各3项,其它本科院校和设有教育学院(师范类专业)的专科院校各2项,其它专科院校各1项。 
四、申报组织工作和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部)加强对奖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资格和申报成果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填写2012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汇总表(附件4)。
1. 学校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2. 联系人:仇琳
电话:28866072 
     email: apple310036@126.com
 
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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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园2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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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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