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关于组织浙江省“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浙学助〔2013〕17号)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活动主题
本次征文活动的口号是“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征文活动主题是“助学·筑梦·铸人”。
二、征文起止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
三、参加对象
1.全体国家助学政策受助学生。
2. 学院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
四、征文要求
1.受助生可以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可以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撰写相应征文。
2.题目不限,体裁为记叙文,一般每篇集中讲述一位受助生的故事。无论征文核心人物是作者本人还是他人,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提倡短小精悍,文风平实,字数不超过2000字。
3.在校受助生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形象良好。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活动实施
1.各学院根据下发的主题征文指标(附件1)认真组织开展征文活动,同时进行初选,评选出优秀文章和一般文章,每位参赛学生和教师要填写征文活动报名表(附件2),同时积极以“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为主题发布新浪微博,并@三位好友及校媒网官微。
10月25日前,各学院将征文、征文活动报名表(附件2)和学院征文评选信息汇总表(附件3)三份材料统一上报至学生处,要求征文通过电子邮件传送至电子邮箱:hznuxszzzx@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助学征文+学院”,学生征文统一命名为“学校+学生姓名”。
2.11月下旬,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选出一等奖10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 60篇,同时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个。
3.选送优秀征文参加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的“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
学生处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