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整改,加强设备管理
针对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自查发现的有关学院资产设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履行好使用、管理等职责,真正发挥设备、仪器的使用效率,杜绝闲置浪费现象。近期,学院班子经过调研,制订出了《国有资产(设备)领用、保管和交回告知单》,对教职工领用的设备使用和保管予以提醒和要求,也希望各位老师能理解和配合。
附:国有资产(设备)领用、保管和交回告知单
老师:
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杭财综〔2009〕536号]精神,自 年 月 日起,你领用的
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如到达规定的使用年限、或正常使用而出现故障等,应及时告知学院管理人员,办理相应的报废或维修等手续,不得自行随意处置。如退休或调离本校,应交回领用的资产(设备),如调动其他部门,应及时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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