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转发,请及时组织有关教师的申报,具体如下:
一、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
(二)新近回国,并于2011年1月1日后来浙江工作或创业;
(三)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五)申报项目在本省、本行业中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013年获得省“钱江人才计划”A、B、D类资助项目目前尚未结题的,可优先申报。社科类项目请直接申报“钱江人才计划”C类资助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1份;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填写电子版即可);
(三)留学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请提供下列文件之一,原件由所在部门、学院审核无误,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1.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2.到国(境)外进行博士后研究、访问学者等非学历学位进修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或我驻外使馆开具的海外留学证明。
(四)如获得2013年省“钱江人才计划”A、B、D类资助的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五)有关电子文档:
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2.每个项目的简介300字左右;
3.《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汇总表》
三、注意事项:
1. 此前获得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资助目前尚未结题的,本次不得申报。
2.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按文件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按清单和格式提供规定材料。学院(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填写《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3.请于2014年1月10日(周五)下午4点之前将申报材料交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仓前校区恕园3号楼812,下沙校区行政楼313),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逾期不受理,由于临近寒假,请申报人员注意学校截止时间,。
联系人:朱克俊
联系电话:28865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