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团支部推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特制定人文学院团支部推优工作办法,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原则
以“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为目标,公开、公平、公正,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二、推优要求
入党申请人同时符合基本要求和突出表现两方面,方有推优资格。
(一)基本要求
1.热爱中国共产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不信仰宗教;遵守校纪校规,所在学期无违纪行为;
2. 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经常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一个季度不得少于1篇;
3. 学习勤奋,成绩合格,已读学期平均绩点在班级前75%;
4. 团结同学,和同学相处融洽,所在班级同学支持率不低于50%;
(二)突出表现
在学业表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学科创新、文章发表、公益实践、文明守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三项及以上突出,方可被推荐。
1. 学业表现:已读学期平均绩点排名在班级前25%,且平均每学期参加院、校组织的学术讲座和学习活动各4次及以上。
2. 社会工作:在学校、学院、班级等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过干部、干事、委员助理、学长等,服务一学期及以上,所属单位考评成绩为优秀。
3. 文体活动:前一学期在院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文化、体育、艺术等比赛中,表现优秀,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 学科创新:在学校学术科技竞赛、思政论文大赛等学术比赛中获优秀奖及以上;课题被校级及以上单位立项;获得国家专利等。
5. 发表文章:前一学期在校级及以上公开出版报纸、杂志、书籍等刊物或知名的门户网站发表文章(不少于200字)。
6. 公益实践:前一学期参加院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实践活动或志愿服务30小时及以上;创业公司被工商部门注册;学生应征入伍的。
7. 文明守信:前一学期所在寝室经学院卫生检查获得优秀次数达总检查次数的80%及以上或已读学期中获得校“文明寝室”称号一次及以上;曾有过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文明修身等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表彰。
三、推优程序
步骤一:入党申请人向本班团支部递交申请书和证明材料。
步骤二:由各班团支部成员、党建学长或入党联系人组成评优小组,对递交意愿的入党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基本条件1、2、3和突出表现要求的人员名单,召开支部大会。团支书依照推优条件,向全班同学公布审核结果,并组织全体团员对以上推荐对象进行民主投票,确定入党申请人的群众基础。
步骤三:各班团支部将推荐出来的优秀团员上报学院团委。
步骤四:院团委在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报学院党委备案。
四、时间安排
团支部推优工作每学期举行一次,时间分别为3月和9月。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申请表、汇总表见附件: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