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浙江省高校2014年度社科研究成果统计工作布置的要求,以及《杭州师范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杭师大[2012]179号)文件精神,将开展2014年度人文社科类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和科研基础数据统计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要求
1、统计的成果必须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
2、2014年度社科类科研基础数据统计:填写内容包括论文类、著作类、研究报告类、获奖类等,详见“2014年度社科类科研基础数据汇总表”(见附件)。
3、2014年度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的统计: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杭师大[2012]179号)文件精神,获奖类型包括高层次科研成果获奖、高层次科研论文、高层次平台和高层次科研项目。其中高层次科研成果获奖、高层次科研论文由老师个人申报,在“2014年度社科类科研基础数据汇总表”中加“√”标注并提供复印件,高层次平台和高层次项目奖励由人文社科处进行汇总。
二、内容与安排
1、相关表格必须通过科研管理系统中导出,系统导出表要保留“2014年度社科类科研基础数据汇总表”中相关表格的指标项目。各单位要对教师申报的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的佐证材料严格审核,并签字盖章,如有多人合作需进行奖金分配的可参照《杭州师范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的附件说明,同时提交负责人签字的分配方案。
2、各单位将汇总表连同符合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的科研论文(论文要求有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和科研获奖证书复印件、收录证明原件等佐证材料一并报送人文社科处。
三、其他事宜
1、上述材料不接受教师个人报送。
2、12月31日前材料交至人文社科处,恕园3-1011室。
联系人:王晨
联系电话:28865131
人文社科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