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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张永芹    时间:2015-01-20
 

 

各学院、部门: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为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请各学院、部门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1.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相关学院、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公寓、图书馆、配电房、食堂、计算机房、实验室等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格用火用电的相关规定,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要对校园内电路进行全面检测,对老化电线更新维修,对裸露的线头、开关进行全面检修,切实杜绝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
2.做好危化物品的清查保管。相关学院、部门要对本单位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一次清查,严格按规定存放,严禁将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在公共场所。
3.做好雨雪冰冻天安全隐患排查。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内体育馆、教室、学校班车、学生及员工宿舍等安全隐患排查,避免发生因冰雪造成的各类灾害事故。
二、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1.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法制教育。各学院、部门在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醒学生离校时将贵重物品带回家,不能带回家的交公寓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切实做好防盗工作;最后离校的师生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防火工作;师生离校及返校途中要乘坐具有营运资质的客运车辆,保管好随身物品,注意交通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教育师生做守法公民,假期里不参与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不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不涉足黄赌毒等违法行为;教育师生增强安全意识,防止烟花爆竹伤人、燃气热水洗澡CO中毒、滑冰溺水、外出交通意外等寒假常见事故发生。
2.做好留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各学院、部门要做好留校师生员工的动态管理,掌握去向,并积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寒假期间参加实习、见习和勤工俭学的学生务必通过正规途径获得岗位,注意人身财产安全。留校开展科研工作的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实验室烹饪食物和住宿。
 三、加强安全防范,规范安全措施
1.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各学院、部门对存放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设备或其他贵重物品的部位,要有相应的防范措施,并落实假期安全责任人。
2.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公寓及大楼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对各大楼、公寓楼道的巡查,认真落实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内禁止留宿他人,防止外来人员的不法侵害。
3.做好外籍人员的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要做好外籍教师、留学生假期中的工作安排和管理,确保外籍人员人身及财产的安全,防止涉外事件发生。 
4.做好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相关部门对寒假期间来我校的外来施工人员要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同时督促施工负责人将用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联系电话等报保卫处。
5.做好各类培训考试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继续教育学院要做好寒假期间函授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平安。各学院、部门假期承办的各类考试、培训及大型活动,要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负责人,并将活动方案报保卫处备案。
四、加强值班管理,确保信息畅通
hzsfdxbwc@163.com 1.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请于1月26号前《2015年寒假信息统计表》报保卫处(详见附件)。联系人:褚伟月;电话:28865096;邮箱:
2.寒假期间校内各部门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按时到岗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向校总值班报告并与保卫处取得联系,保护好现场。
学校总值班电话:仓前校区28867111,下沙校区28866111。
保卫处值班电话:仓前校区28867110,下沙校区28865110。
附件:2015年寒假信息统计表
 
校综治委
2015年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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