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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人文学院2012级师范生教学技能全员达标工作计划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4-02
 

根据校教务关于12级师范生教学技能全员达标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有效开展达标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达标考核领导小组,由教学院长担任组长,系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参与达标考核工作的教师和教务科工作人员。中文和历史各成立师范生教学技能全员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二、动员和准备工作

在4月24日前组织召开学院师范生教学技能全员达标工作动员会,明确达标考核工作具体任务和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由有关学科教学法教师结合学科教学法课程教学对学生进行师范生教学技能的训练和指导,并拟订考核方案。

考核方案需从实际出发,贴近中学教学实际,从严要求,严格把关,务求实效,不搞走过场。考核方案于4月10日前,各系报学院达标考核领导小组。

凡本学期未通过达标测验的学生,下学期不能参加教育实习。

三、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9日;2015年6月22日至26日。

2.考核内容:教学设计;课件制作和说课、模拟上课、板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

3.考核评委:由教学法教师、班主任、其他教师和教务科人员以及特聘中学高级教师组成。

4.分组及考核要求:

(一)分组:各系根据具体人数按15人左右一组分组,将分组名单、考核时间和地点等信息通知到每个学生。每组配3位评委。

(二)考核要求:

评委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学技能全员达标评价参考标准》要求,对应考学生的教学设计、课件制作、说课、模拟上课和板书等各个项目进行评价。各小组评委集体讨论决定最终合格人员名单,并及时将评分表、成绩汇总表等材料交学院教务科。在技能考核结束后,由教务科组织学生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进行测验。

5.对12级师范生教学技能全员达标培训和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回顾。

                             人文学院教务科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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