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职能部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推进我校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及时发现并有效整改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关于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建设的通知》(杭师大纪〔2014〕3号)要求,对全校第一季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开展自查。
自查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情况;
2、本单位(部门)公务接待、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在外举行会议培训情况;
3、执行财经纪律情况;
4、其他有关情况及意见建议。
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职能部处、直属单位对照自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形成简明扼要的书面报告,于4月15日前上报至校纪委办,电子稿发到指定邮箱。
校纪委将对自查情况开展督查,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自查及报告情况与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挂钩。
不明事项,请与纪委办联系。联系人:刘伟伟,邮箱:fayete@163.com,电话:8112。
纪委办
2015年4月7日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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