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鼓励教师深入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更新课堂教学理念,创新课堂教学方法,改革课程考核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决定启动2015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同时组织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模式改革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
(一)立项办法
2015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分评审类和备案类。
评审类项目计划建设80项,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课堂教学改革两大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计划立项建设15项,其中高教管理项目5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类项目计划建设65项,其中“小班化”课堂教学改革项目15项,课程评价方式改革专项类项目15项。
备案类项目由在建的省级优势专业、省级新兴特色专业、市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优势专业等省市级专业建设项目根据专业建设方案,统筹安排,原则上每个专业建设项目建设课堂教学改革类项目应不少于3项,其中课堂教学改革、“小班化”课堂教学改革项目1-2项,课程评价方式改革项目1-2项,并作为专业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内容之一。
(二)立项主要内容
1.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
(1)高等教育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针对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及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着重从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调整机制、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科研与教学互动、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学生自主学习模式、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等方面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2.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类
(1)课堂教学改革: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教学方法应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一是突出面向课堂。立项项目主要面向课堂教学,适度偏向基础课、通识课、大类课,兼顾专业课、实验课;不仅要改革理论课,也要改革实验实践课。二是突出授课模式改革。探索小班开课或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三是突出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关注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的实际能力提高。
(2)“小班化”课堂教学改革:强调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引导学生进行合作学习和自主学习,鼓励教师根据专业和课程特点,大胆探索启发式、探究式、案例·模拟·诊所式、PBL等教学方式改革,研讨课学时原则上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1/3。任课教师应对教学内容、课堂教学组织、研讨方式、文献研读、作业布置、课程考核等所有教学环节实施综合性的改革和全面优化,教师授课内容可适度粗化,增加课程深度和挑战性,在保证教学大纲整体进度基础上,着重提出学科基础和前沿开放性课题,鼓励学生通过课后阅读、个体研究和团队合作寻找解答方式。学生研讨可分成若干学习小组,每组可采取学生讲解、相互提问和小组讨论等方式开展学习,授课教师参与辅导答疑。课程主讲教师和小班研讨教师每周应留出不少于2小时的课外答疑时间,对学生进行一对一的学业指导。
(3)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改革课程评价方式,注重学生学习过程考查和学生能力评价。将课程考核贯穿到课程教学全过程,丰富考试形式,在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际动手能力的考察,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原则上考核方式不少于3种,考核次数不得少于4次。建议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50%。课程评价方式改革实践周期不少于2个学期。
(三)项目建设周期及经费资助
1.项目研究和实践的周期为两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课程评价方式改革专项类项目实践周期不少于2个学期,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2年。
2.项目建设经费为每项1万元。备案类项目在专业建设经费中开支,不再另拨。
(四)申报要求
1.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申报,一线教师申报比例要在60%以上,原则上为集体项目,提倡跨专业、跨学科联合申报项目,也可以课程组、教研室、实验室或教学基地等教学组织形式申报。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类、课程评价方式改革类项目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申报,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
2.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该教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负责人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要有一定的前期积累。已被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或科研立项的项目不得以雷同内容申报。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且作为成员参与其它项目不得超过2项。
3.各学院(部)评审类项目限报5项(医学院10项),备案类项目数不限。
二、2015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模式改革项目遴选推荐工作
(一)遴选范围
1.立项在建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2014年学校立项建设校级教学改革项目70项,根据立项评审结果从中遴选若干优秀项目。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2015年度的校级教学改革评审类项目进行评审立项,同时在评审类和备案类项目中遴选推荐省级教学改革项目。
(二)项目建设周期、立项数量及经费资助
1.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和实践的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
2.本年度我校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共计划立项7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共计划立项18项。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定,并经校内公示审核后,按项目名额向省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对推荐项目审基本情况审核后,发文同意立项备案。
3.项目经费资助为每项2万元,校级教改项目已资助经费不再重复投入。
(三)项目管理
1.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实施项目过程管理,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教育厅将适时组织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2.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经各校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由教育厅审核并公布结果。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结题报告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需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申报项目统一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1)或《杭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2),于6月3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4)一式一份由学院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发送电子稿到邮箱:hsdjx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桂琴;联系电话:28861159;地址:仓前校区3号楼307室,下沙校区行政楼323室)
请各学院给予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文件精神,组织做好本年度教改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
教务处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