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国浙江史研究中心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015年度“民国浙江史研究中心”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正式接受各单位研究人员的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1.本研究中心立项课题的主旨为“民国浙江史”,内容涵盖民国时期浙江的经济、文化、政治、军事、人物等,其地域也可为浙江省内各区域,或包括浙江省在内的相关区域。可参考《2015年度民国浙江史研究中心基地课题指南》进行申报。
2.通过中心与省社科联两轮评审的,立项为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只通过中心评审的,择优列为基地自设课题;如不愿列为基地自设课题,请事先声明。
本研究中心对立项的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视其进展情况,重点课题资助经费4万元,一般课题1.6万元;亦可选择由本中心全额或差额资助出版。
3.立项课题,必须同时遵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民国浙江史研究中心基地课题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负责人应与本中心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以明确各自职责。
4. 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基地的一项课题,否则取消申报资格。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基地课题(以系列著作的形式申报课题的基地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不受限)。
5.课题完成时间,论文一般不超过2年,专著一般不超过3年。研究时间从2015年10月起算。到期未完成者,一律撤题。
6.基础理论研究类课题的成果形式包括专著(工具书)或论文,结题时须公开出版或发表,以论文形式结题的,必须有2篇以上论文发表,其中重点课题至少有1篇发表在一级刊物上(刊物级别分类参照浙江大学国内期刊名录)。
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标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民国浙江史研究中心)课题成果(编号×××)”字样。
7.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申报通知、课题申报表、汇总表等)可至“浙江社科网”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zjskw.gov.cn。要求:将申报书(1式2份,个人签名及盖章)、活页(1式15份)邮寄至本研究中心;申报表和活页一律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书、活页的电子稿发至wangcy10@hznu.edu.cn 。
8.申报截止时间6月18日。
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王才友,13858145293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58号杭州师范大学历史系
邮编:311121
浙江省民国浙江史研究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附:
2015年度民国浙江史研究中心基地课题指南
1、民国时期浙江史料整理
2、民国时期浙江政治史研究
3、民国时期浙江军事史研究
4、民国时期浙江社会变迁研究
5、民国时期浙江乡村社会研究
6、民国时期浙江人物研究
7、民国时期浙江文化史研究
8、民国时期浙江学术史研究
9、民国时期浙江经济史研究
10、民国时期浙江城市化问题研究
11、民国时期浙江近代教育发展研究
12、民国时期浙江妇女史研究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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