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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    时间:2015-06-01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2015年5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6月20日之前,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http://www.csls.cdb.com.cn/page.do?targetPage=/portal/Index.jsp)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填写续贷声明,学生应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学院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学校审核功能6月初上线,届时将会随时操作学生续贷申请的审核工作。

操作路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贷款申请(学生录入)

操作路径: 助学贷款系统→贷款处理→续贷声明审核(高校审核)

二、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确认工作

毕业生离校之前,通知学生(名单见附件2)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http://www.csls.cdb.com.cn/page.do?targetPage=/portal/Index.jsp)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进行毕业确认申请,更新联系方式,填写就业信息等。

操作路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毕业确认申请(学生录入)

操作路径:助学贷款系统→毕业确认(高校审核)

三、续贷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

6月,学校将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规定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完成各个专业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录入工作,因此,各学院应告知每位续贷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附件3),以便学生和当地县级资助中心商议和确定贷款金额。

四、特别说明

附件1和附件2两份名单的信息均来自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学生在校信息基本上是其初次申请时的状况,对部分学生在校期间因为转专业、学院变更等信息的变化并没有更新,如果涉及到此类情况的学生,请及时填写和确认。

          附件1:2014-201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名单

          附件2:2015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毕业学生名单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各专业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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