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关管理规定及工作要求,现对2015年项目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检查对象:
所有在研的2014年及之前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转重点、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以下简称某年项目),不含修改复审、已经提交结项的项目,今年底前预备结项的项目也可不参加年检(但均需要在《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中进行汇总说明)。
检查工作要求:
1、年度检查以中期检查为重点,所有项目在研过程中都应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其他年度(除立项、结项年度)提交进展报告。
2、本次进行中期检查的主要为2014年项目,以及2014年未参加中期检查的2013年项目,课题组应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参加检查,其他在研项目提交项目进展报告(见样例);2014年项目如原定在2017年7月以后完成的(以项目立项时记录为准),可以在明年参加中期检查,但本次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如有重要事项需要变更的,一并填写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3、预计今年底前提交结题而本次申报为免检的项目如未按时提交结题,公开通报批评。
4、各学院(部)、研究机构请根据各种不同的情况认真审核各老师提交的材料,汇总填写本部门《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确需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另行填写《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延期汇总表》。
以上所涉材料中,需要递交的材料包括:(1)中期检查项目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其他各项目的进展报告;(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3)《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浙江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延期汇总表》。其中(1)为电子稿(统一按照“负责人姓名+项目号+《中期检查表》”或“负责人姓名+项目号+进展报告”的格式命名),(2)为纸质稿,(3)为纸质和电子稿。请各部门审核、汇总上述材料于2015年11月10日前交人文社科处各对接老师。
人文社科处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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