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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关于申报“杭州师范大学举办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资助”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    时间:2015-10-20
 

为进一步推进和优化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活跃我校学术思想,鼓励我校各有关学院(部)、研究机构主办、承办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扩大我校的国际国内学术影响,切实做好人文艺术社会科学举办学术会议管理工作,根据杭师大〔2010〕314号文件《杭州师范大学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将继续组织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的资助工作,现将具体实施方案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本方案主要资助本校有关学院(部)、研究机构主办、承办的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能对扩大我校的国际国内学术影响力起到切实作用。凡本校主办、承办学术会议,根据实际需要,由主办单位或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评审后实行资助。本办法原则上优先资助有外来经费但金额不足的学院(部门)或个人,优先资助出版正式会议文集并由知名索引机构检索的重要会议,会议地点原则上控制在杭州。

二、申报程序

申报时间:2015年10月16日至10月30日。

拟举办会议的学院(部)、研究机构须提交《杭州师范大学举办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筹备计划材料(含会议议程、会议规模、经费预算等),由学院(部)、研究机构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交学校人文社科处(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kchznu@163.com。人文社科处将组织评审,并按有关规定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对资助的项目进行公布。

三、注意事项

(一)会议经费要坚持以会养会的原则,通过各种渠道积极筹集学术活动经费包括会议注册费、会务费、资料费联合举办单位提供的经费、学院或者学校拨款资助经费等。

(二)举办会议申请获批后,承担学院和部门要严格按照筹备计划执行。会议的举办要做好相应的宣传报道工作,会议结束后,须在一周内上交会议总结报告(包括媒体的相关报道)和有代表性的会议照片。

(三)本办法采取会前申报审批、会后资助的原则,不预支经费,不接受会后申请。会议资助金额严格按照实际需求申报,人文社科处将联合财务处共同审核。

(四)对申报过程中有弄虚造假行为、会后不能按时保质完成有关任务要求的学院(部门)和个人,将撤销资助决定。

附件1 杭州师范大学举办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附件2 学术会议与出版资助细则

 人文社科处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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