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公告 > 学生公告

学生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经亨颐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10-23
 

班级

经亨颐奖学金是学校最高荣誉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校特别优秀的学生。本、专科学生今年将开展第四届经亨颐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2015〕57号)的要求,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不含钱江学院学生)。

二、评选条件

参评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最为优秀,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其中艺体类专业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至少获两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和三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含本学期学院预评通过),在学生中能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2.在校学科竞赛委员会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及以上或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者(提供该领域专家的认证材料),团队限排名第一者。

三、评选名额

推荐1名

四、评审办法

1.学生自愿申报于10月24日下午6:00前将申请表电子稿发至邮箱:342012564@qq.com。(文件名格式:学院-班级-姓名-经亨颐奖学金.doc)

2.学校初评。根据各学院的推荐情况,由学生处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由评优评奖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不超过20名同学为经亨颐奖学金正式候选人。

3.学校终评。

(1)网络投票。通过设立经亨颐奖学金候选人网络投票站,接受广大师生投票。

(2)代表投票。统一印制选票,组织各学院学生代表投票,由学生处负责投票结果汇总。

(3)答辨评审。召开经亨颐奖学金答辩会,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审,评选出不超过10名的获奖学生。

4.校内公示。对于评选产生的获奖学生在校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

五、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齐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个人事迹材料、评选条件应证材料(如:体侧成绩等)和相关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团体奖项参选者需标注排名)。申请审批表和个人事迹材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申请审批表需正反打印;事迹材料要具有代表性,能体现该学生的风采和素质,用Word格式,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小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其他内容用四号宋体;所有获奖情况均需提供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用A4纸正反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同时上交二寸免冠证件照和五寸生活照电子稿(竖向,大小为2MB)各一张。

4.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生处联系。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28865223。

附件:申请表

人文学院工办

2015年10月12日

 

官方微信
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浙ICP备07009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