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文学院重点培养对象办法》的规定,经我院学生第一党支部、学生第三党支部和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党委预审,拟推荐下列同志为重点培养对象。
本公示自即日始2015年11月18日--11月20日,凡对上述同志有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书面或Email等形式向我院党委或党支部反映。
公示名单详见附件:2015-2016-1重点培养对象公示名单
另:由于12级同学实习成绩还没出来,因此本次公示不包括12级,等实习成绩出来之后单独公示。
联系人:傅老师 电话:28865223 邮箱:420750186@qq.com
补充说明:
本学期期末前,我们将对本次公示出来的重点培养对象进行评选,确定最终发展对象的名单。评选:总分=思想汇报(30%)+笔试成绩(60%)+答辩(10%),最终按照分数高低确定发展对象。
笔试范围: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时事政治,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答辩要求:5分钟自我介绍及展示(最好有ppt)+3分钟问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进入评选的同志,认真对待,提前做好准备。
人文学院党委
2015年11月18日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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