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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转:关于做好2016年学生寒假期间公寓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傅培恩    时间:2016-01-06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今年寒假将于2016年1月21日正式开始。为更好地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寒假期间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作如下安排:

1.根据安排,学生在1月24日前须离校,离校时须到住宿楼办理相关离寝登记手续。因假期学校整体安全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尤其是仓前校区,周边环境偏僻,安全治安相对较差,为减少安全隐患,原则上寒假期间学生不予留宿。

2.因火车票购买等原因确需申请延迟离校的,由学生本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假期延迟离校申请表》,交学院同意后报学工部或研工部审核,于1月14日前交后勤服务集团公寓服务中心,延迟离校的时间不得迟于2月1日。考虑到安全保障工作,申请留宿学生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3.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寒假延迟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要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网络,定期走访学生,及时掌握延迟离校学生的基本情况。有学生留宿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教师值班,并将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学工部或研工部。

4.基于学校的安全管理和学生的人身安全考虑,请各学院严格审核学生延迟离校理由。

5.学生返校时间请严格遵守学校的寒假整体安排,因特殊原因需提前1-2天返校的,须经学院同意后报由学工部或研工部。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仓前校区公寓服务中心服务电话:28865423

下沙校区公寓服务中心服务电话:28865928

古荡湾校区公寓服务中心服务电话:28861102

学工部、研工部、后勤服务集团

2015年12月22日

附件:延迟离校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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