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近期,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要求的通知》,要求全省各高校加强寝室文明建设,自2016年3月起对各高校文明寝室建设情况进行每月一次督查和暗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工委、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校学生公寓文明寝室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寝室生活环境,近期,集中开展一次全校性学生寝室卫生大扫除和违章电器大清理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3月1日—3月15日,对全校寝室卫生进行集中大扫除,对违规使用违章电器、饲养小动物、室内吸烟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
1.3月7日前,同学们对本寝室进行寝室卫生大扫除,清理房间、阳台的卫生死角(各公寓楼大厅服务台提供去污粉、球刷等清卫用具,各位同学可登记领用),将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有序,自觉将违章电器交由公寓大厅代为保存;
2. 3月1日—3月7日,公寓生活老师同步进行检查、劝导,汇总情况,公示并反馈给学工部或研工部及学生所在的学院;
3.3月7日—3月11日,联合检查小组对学生寝室进行检查、汇总,公示并反馈给学工部或研工部及学生所在的学院,对于脏乱差寝室和有违规使用违章电器、饲养小动物、室内吸烟等现象的寝室由学院进行督促整改。
二、学校将深入开展文明寝室、清洁寝室及特色寝室评比活动,加大奖励力度,并将同学在寝室内的行为表现纳入评奖评优体系,纳入学生记实考评体系。
希望同学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建设安全、整洁、和谐的寝室环境而共同努力!
附表:文明寝室检查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检查评价内容 | 评分等级 | 所占比重 |
寝室内务卫生 | 地面 | 地面干净,物品整洁; | 百分制,满分为基础,根据检查项目相应扣分 | 60% |
阳台 | 门、窗、纱窗洁净完好,物品整洁,地面和水池干净; | |||
卫生间 | 无异味,物品整齐,槽台、洗脸池、镜子、地墙、便池干净、无污垢; | |||
个人卫生 | 床面、书桌、书架、鞋柜、床梯等部位干净整洁,无张贴拉线和乱挂衣物; | |||
垃圾清理 | 门口无垃圾堆放,房间及卫生间内垃圾桶不溢满; | |||
寝室安全文明
| 入住管理 | 未制定寝室内务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值日安排表; | 百分制,满分为基础,根据日常检查管理记录做相应5-10分的扣分 | 20% |
私自换锁、换钥匙或将钥匙转借他人; | ||||
未经允许留宿他人; | ||||
未经允许或未办理手续私自入住、换宿、通校等; | ||||
未经同意破坏寝室或公寓楼墙面; | ||||
生活秩序 | 未按规定使用门禁卡; | |||
寝室内有烟蒂; | ||||
公寓楼内大声喧哗等行为影响其他同学休息; | ||||
未经同意在公寓楼内发放传单或推销商品; | ||||
学生无故迟归未归; | ||||
学生手册中规定的其他不文明行为而对文明寝室建设造成影响的; | ||||
安全行为 | 寝室内存放“热得快”、电火锅、电水壶、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毯等各种违禁电器和凶器、化学品等危险物品; | 20% | ||
寝室内私拉电线等; | ||||
寝室内饲养猫、狗等各种动物; | ||||
违纪违法行为 | 寝室或公寓楼内打架、酗酒,使用违章电器、凶器、明火等以及恶意破坏公共财物; | 寝室0分处理 | ||
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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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后勤服务集团
2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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