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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选派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16-05-23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69号),现就我校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兼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类别和推荐名额

A类访问学者:自2016年起教育部不再资助东部地区高校国内访问学者。

B类访问学者:参访导师除武汉中心提供的导师外,还包括国内所有重点高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访问学者可登陆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szpx.zjnu.edu.cn/)的访问学者专栏下载查询2016-2017学年度各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专业、导师姓名和课题目录。学校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以及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结合2016年各学院申报的师资培养计划进行评审推荐。

三、管理考核

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都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

2015年选派的高校国内访问学者将进行结业考核,请于访学结束尽早上交考核材料。

高校B类访问学者纳入“浙江省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平台” 统一管理(http://gxjs.zjedu.gov.cn)。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6月12日上报以下推荐材料:

B类访问学者:《推荐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一览表(纸质版1份,需学院签字盖章,电子版1份)。

联系人:施岚,联系电话:28862861,邮箱:shilan_812@163.com。

 

人事处

  2016年5月23日

 

附件1: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B类)

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附件3:浙江省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结业考核表(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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