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通知

学院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节能宣传周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16-06-06
 

各学院、部门:

2016年6月12日至18日,是我国第26个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4日为全国低碳日。 根据杭州市节能减排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将我校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节能领跑,绿色发展”。

2、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绿色发展,低碳创新”。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2日至18日

    三、主要内容

1、开展节能教育活动。各学院、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重要讲话精神,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班会、团日、社团活动等形式组织一次“节能领跑,绿化发展”的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以节能低碳、绿色文明、节粮节水节电等为重点内容的教学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节能低碳环保理念,培养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里良好氛围。

2.学院组织学生开展“低碳体验日”活动。以“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粒粮食、一张纸”为目标,组织学生参观我校的水、电、暖等设施设备,检查我校“长明灯”、“长流水”等不良现象,通过实地体验方式强化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培养师生珍惜资源、合理用能的良好习惯。

3、倡导低碳出行。宣传周活动期间,鼓励大家低碳出行,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少坐电梯、少用空调,倡导走路健康生活方式。

4、倡导低碳办公。倡导办公用纸双面使用,推行无纸化办公,随手关灯,减少办公设备待机。

5、开展节能检查。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全校节能情况的检查,重点要检查节水、节电、节约等学校节约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广大师生带头落实好学校节约规定。

四、活动要求

1、各学院、部门要围绕节能宣传周的主题,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真正做到让每一位师生员工都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

2、各学院、部门要重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将本次节能宣传月的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节能办。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16年6月6日

 

附件一:关于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附件二: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重点


学院通知
官方微信
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浙ICP备07009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