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课程学习是我国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制度的重要特征,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必备环节,在研究生成长成才中具有全面、综合和基础性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与教学管理办法》(杭师大研〔2015〕3号) 和《杭州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教育转型发展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杭师大研〔2015〕12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我校研究生教学改革,进一步发挥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不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努力建设一批高水平研究生课程,现特组织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类别
1.全英文核心课程:以提升研究生课程的国际化水平、建立全英文授课专业为目标,对研究生课程体系中适合开展全英文授课的课程,通过强化课程的建设力度,引进国外原版教材,开展全英文研究生课程建设,实现课程教学的国际化。
2.学位核心课程:建设一批在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水平、教学方法、考核手段、学习效果评价体系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的学位课程。
3.博士项目核心课程:支持建设一批“治未病与健康管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课程,以提升我校博士人才培养水平。
4.创新平台核心课程:支持有利于研究生树立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的各类课程。
二、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组织本单位教师,并协调相关学科积极申报以上四类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筛选出优质项目进行推荐,申报工作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申报程序: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项目申请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文件名“学院+负责人姓名+课程名称”,齐缝订装或胶装),经所在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择优推荐,学院将《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上交研究生处培养办,由研究生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建设课程,并在网上进行结果公布和公示。
2.时间要求:申请材料上交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24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数量:每个一级学科一般立项不超过2门核心课程;博士项目核心课程至少2门;2016年度学校拟立项建设30门左右。
4.2013年度已经列为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不再重复建设。
三、资助经费标准及使用
1.英文核心课程:4万元;学位核心课程:3万元;博士项目核心课程:4万元;创新平台核心课程:3万元。
2.经费分两次下拨,首次1万元,第二年下拨全部余额。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相关规定,使用范围包括:材料印刷、邮寄、参加或召开相关会议、交通、差旅、专家咨询、图书购买、其他商品支出等费用开支,报销时由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
四、项目管理
1.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年。项目申报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申请结题。
2.各学院要加强对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加强跟踪监督,强化过程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开展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各项主要内容。项目负责人在建设周期结束后将结题材料送至研究生处申请结题。
3.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中“预期成果”列明的内容。结题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与本课程建设相关的论文1篇(其余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不是项目责任人的,应为课题组成员);建立网络课程,至少包含课程导学、教学内容、课程专题报告、课程答疑、测试试卷、课外资料与作业、课程交流、教学视频等内容。
4.项目产生的有关成果,均应标注“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资助”。
五、其他事项
1.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期满后,由学校研究生处统一组织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取消今后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资格。
2.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28861029,邮箱:50632514@qq.com
研究生处
2016年6月6日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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