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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我校研究生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16-06-28
 

各学院: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师大发[2015]37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程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人才,现开展2017年度我校研究生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受理申请的时间范围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研究生进行出国出境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申请我校研究生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资助的研究生应具备以下条件: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英语交流能力,优先资助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原则上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只允许享受合作与交流经费资助一次。

申报内容及程序

  1. 2017年度我校研究生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包括学校组织项目(附件1)和研究生自行申请项目。

  2. 2017年拟申请参加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研究生需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预申报表》(附件2),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上报研究生处。

3. 各学院填写《2017年度我校研究生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预申报汇总表》(附件3),统一交至研究生处。

4. 以上预申报材料(附件2,3)纸质稿及电子稿请于201677日前,由学院统一上交研究生处。

联系人:马晶;联系电话:28867968;邮箱:758011409@qq.com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预申报表》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预申报汇总表》

 

附件1-3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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