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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关于转发市社科联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16-11-28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根据市社科联年度工作安排,杭州市社科联第十一届(2014-2015)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内,市社科联所属市委党校、市属高校社科联及市社科联所属社团(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在境内正式出版或公开(含内部发行)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工具书、理论普及读物、论文、研究报告、文献整理等社科类成果。

   2、未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进入党委、政府决策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也可申报,但必须递交被采纳的相关证明。

   3、参评作品必须由各学会和市属高校社科联推荐。各学会推荐参评作品不超过2项,市委党校、杭师大、浙大城市学院不超过8项,其他学校社科联不超过5项。

   4、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独立完成的,合作成果须为第一作者。合作的成果在申报时,只能对成果整体以集体名义进行申报,不可以分割使用合作成果,具名以出版时封面署名为准。

   5、合作的丛书类出版物,原则上应以个人单独完成的独立分卷、册申报参评。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整体参评,则必须以集体名义申报。但同一成果,二者只能选一,不能重复申报。多人文章编辑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

   6、新闻报道、文艺作品、译著、自然科学类和为中小学生升学指导编写的读物、资料汇编等不参加评选。

   7、已经申报或获得市级以上其他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8、同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参评原则

   参评成果必须坚持以党的方针路线为指导,弘杨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围绕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理论联系实际,文风朴实,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社科类研究成果。

   三、奖项

   本次评奖拟设奖项50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30项。获奖证书由杭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统一颁发。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1.申报表(附件一)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申报表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打印和复印装订,学院(部)汇总表邮箱:skchznu@163.com

   2.参评研究成果一式四份,论文、调研报告要求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涂黑覆盖作者单位、名字等个人信息,否则不得参评。

   3.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一份(被政府采纳的证明须是原件,转摘引用等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4.申报截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逾期概不受理。

   5.获奖的成果,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没获奖的成果材料各单位在评审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到人文社科处统一取回,逾期不取回者,视为申报者放弃材料。

五、联系方

   联系人:陈轶群  联系电话:28865131

                                        人文社科处

                                     2016年11月24日

附件一:市社科联优秀成果评奖汇总表

附件二:市社科联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