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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七次“春风行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更好地保障和
改善民生,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十七次“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开展捐款献爱心活动。各学院、部门要发扬中华民族“互助友爱,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广泛发动教职工为困难职工群体捐助。根据市委、市政府通知精神,个人捐款坚持倡导和自愿的原则。
  2. 积极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各学院、部门要把深入开展第十七次“春风行动”与关爱本单位困难教职工、困难学生结合起来,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让困难职工家庭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为能让更多有需要的教职工享受杭州市“春风行动”反哺救助政策,各学院、部门及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捐助活动,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春风行动”的捐款于2016年12月30日(周五)前交到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开具的收款凭证交到工会(行政楼723室,联系人:李楚,电话28861259),并将捐款名单电子稿(见附件)发送至相关电子邮箱(
381957706@qq.com)。

 

学校办公室   工会

                                  2016年12月6日

附件:

2016春风行动捐款数额供参考

发布时间:2016.12.13 | 点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