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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17-01-11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根据教育部教社科司函〔2016〕27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7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将另发通知。(5)请各高校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期刊编辑部按照申报要求,积极组织高校出版工作者围绕课题指南(见附件3)进行申报,要精心设计申报内容,注重提高申报质量,以理论研究成果促进高校出版单位进一步加强管理,推动高校出版改革发展。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尤其是结合“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 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 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5. 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6. 连续2年(指2015、2016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7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 即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 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助经费50万元及以下项目,直接费用为总经费的70%,间接费用为总经费的30%。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7@sinoss.net
  5. 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校内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6日,人文社科处在2月27—28日进行在线审核确认,请各项目负责人待审核确认通过后再打印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评审书》、项目汇总表由申报者所在学院(部)、研究机构统一报送。在线打印的《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其中一份由所在学院(部)签字盖章。
  6. 申请书封面--学校代码是10346。
   五、其他要求
  1. 各单位应对教育部项目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策划,科研秘书与分管领导对申请教育部项目人员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要求申请者在网上提交前发电子稿给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后,再在网上提交。对于违规申报的情况,教育部将予以通报批评。

2. 各单位的纸质《申请评审书》要按照《申报汇总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

3. 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4. 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5.《申请评审书》审核要点:(1)填报的项目类别、学科门类、研究方向及其他申请书内容是否齐全、正确。(2)申请者本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包括申报规划基金项目的专业技术职务是否符合规定,申报青年基金项目的年龄是否超龄,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的是否有到款证明,申请者是否有在研的国家社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负责人同年度是否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3)申请者是否连续2年(本次指2015、2016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4)上报的纸质《申请评审书》与网上上传的电子版是否一致。(5)《申请评审书》B表是否出现申请者身份有关信息。

6.关于纸质版,在“项目承诺书”处必须有本人亲笔签名和日期;课题组主要成员签名处必须要有签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处请统一填写日期为2017年3月1日。联系人:徐洁蕾老师,联系电话:28866356。

另: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www.sinoss.net/2017/0105/75276.html,请大家下载查阅。学校申报时间和要求参照以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执行。

人文社科处

二〇一七年一月九日

附件1:教育部2017年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附件3:出版工作研究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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