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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教学十佳和第十届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教务科    时间:2017-03-13
 

位老师

   根据校教务处通知,开展校第十七届“教学十佳”、第十届“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校教学十佳10名(其中通识教育课程教师单列单评,名额不超过3名);

   2.校教坛新秀10名(其中通识教育课程教师单列单评,名额不超过3名)。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校教学十佳

   1.评选范围。承担我校本科教学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已获得校教学卓越奖和教学名师、教学十佳荣誉称号者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评选条件。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教学行为符合学校教育教学规范;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为本科生授课,近三学年(2013-2016)每学年承担的全日制本科课程教学时数达96学时以上(指课堂教学的实际授课时间,不含折算数)(以下同);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近三学年教学业绩考核成绩至少两年优秀且学评教成绩排名一般位居前50%;能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课堂教学改革,负责校级(及以上)教学建设与改革类项目一项。

   (二)校教坛新秀

   1.评选范围。承担我校本科教学的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后出生)。已获得校教学十佳、校及省教坛新秀荣誉称号者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2.评选条件。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为本科生授课;近三学年每学年承担全日制本科课程教学时数达120学时以上且学评教成绩排名位居前50%;参评教师应至少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建设与改革类项目一项。

   (三)参评通识教育课程系列要求

   参评通识教育课程系列的教师除符合以上条件外,须近三学年每学年独立承担通识教育课程或量大面广的本科学科专业类基础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公共基础化学),且三年累计承担的通识教育课程或本科学科专业类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时数达160学时以上。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各学院(部)推荐名额见附件。

   (二)学院结合教学考核和平时师生反映,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议,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参评教师进行评审排序。

   (四)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进行评议,提出候选人。

   (五)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四、工作安排

   (一)教师申报和学院推荐。请申报的老师在3月31日前将材料交至教务科,学院4月5日前完成推荐工作。材料包括《教学评优推荐表》一式2份,个人数码彩照1张(电子版)联系人:朱老师,电话:28865476,电子稿:hsdrwxyjwk@126.com

   (二)学校评选。学校将在4-6月组织评选。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表填写应充实、真实和规范如学校审核中发现信息虚假或疑义,将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且不补充参评名额。填报内容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段落间距使用1.5倍行距。

(二)学校中层干部和校领导所占比例不超过30%。

 

 

各学院(部)推荐名额

教学评优推荐表

汇总表

                              人文学院教务科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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