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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转发】关于报名参加2017年浙江省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17-03-30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合作设立浙江省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项目。选派在校优秀本科生到我校相关合作院校的英国莱斯特大学交流和学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学期限:10个月(2016年下半年选派,具体时间由接收学院最终确定)

二、名额:2

三、选派专业:世界史

四、选拔条件

1.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志于为浙江的建设发展服务;

2.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3.品学兼优,申请时在本专业年级综合成绩排名前10%;

4.英语成绩达到雅思6.5(含)以上;

5.学成后须按时回国,并通过不同形式与同学分享学习交流收获。

五、资助标准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费由省教育厅和我校协商后按比例分摊。

六、选拔程序

(一)报名材料

1.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申请人所在学院签署意见;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类)

3.《单位推荐意见表》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含详细课程安排或学习计划)

6.成绩单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学习计划

上报材料详见附件2的说明,请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材料。

(二)报名时间

相关学院于于4月 15日前将申请人的纸质材料和学院公示材料及推荐意见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李老师(仓前校区行政楼612办公室)。

被推荐人选务必在2016年4月21日–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三)选拔

学校设立选拔委员会,由教务处、学生处、国际处、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由选拔委员会根据各学院的入围学生情况综合平衡后报学校审核批准确定推荐名单。

(四)录取

经校内评审和公示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录取。


附件:

附件1. 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附件2. 申请材料说明

附件3. 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


教务处

学生发展与服务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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