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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傅培恩    时间:2017-09-22
 

班级

为营造优良学风,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和各项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项目: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46号)完成各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的规定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做好各年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的评定工作。

3.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5〕57号)的规定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做好2014-2015级学生师范专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评选三好学生的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50号)和《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杭师大〔2011〕149号)的规定,做好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

5.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励学奖学金实施细则》等外设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名额分配,做好各类外设奖学金的评审和推荐工作(具体名额根据学生人数进行分配)。美术学院做好楼柏安奖学金评选工作。

6.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杭师大〔2007〕126号)、《杭州师范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实施细则》(杭师大〔2007〕125号)的规定,请各学院做好文明班级优良学风班的评比推荐工作。

7.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的规定,请各班级做好评比推荐工作。

8.根据《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3),请各班级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以上各类评选办法文件可在2015级学生手册(附件2-2)、2016级学生手册查找。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上交材料及时间:所有材料请于10月9日下午4点之前交至恕园23-301傅老师处,电子稿(文件夹以班级命名如“中文161班”,里面包含附件1-2、附件1-3、附件1-7)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409149407@qq.com。联系人:庄素素15990079719;傅老师13967135575,28865223。

各班须上交的材料包括:附件1-1(每人1份)(纸质)、附件1-2(每班1份)(纸质及电子)、附件1-3(每班1份)(纸质及电子)、附件1-7(电子)。

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申请的奖项如下: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纸质)

另各班级、寝室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申请的奖项如下:附件10、附件11、附件12、附件13。(纸质)

附件:2016-17-2综测通知及材料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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