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文学院寝室建设,充分发挥寝室长在寝室卫生、安全、学习等方面的引领作用,营造人文学院良好的室风,现开展人文学院寝室长工作考核,工作如下安排:
一、考核时间
2017年9月25日至9月28日
二、考核对象
人文学院各班寝室长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针对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德(政治思想)、能(工作能力)、勤(工作作风)、绩(工作成效)几项表现进行。
1.德:主要看其在寝室各项工作开展中是否在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是否带领寝室同学积极向上;是否在行动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能:考核工作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主要看其是否熟悉寝室相关工作,是否具备与现职相适应的组织领导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是否能在工作中充分调动寝室成员的积极性共同进步。
3.勤:考核工作态度、事业心。主要是看其是否热爱寝室长工作,是否能广泛了解寝室成员的思想动态和呼声,为广大同学服务。是否能重视班委布置的各项工作,并积极开展工作,按时按量的完成,准时、认真的参加各项会议。
4.绩:考核寝室工作成绩和成效。主要看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和自我创新能力的情况,看其工作做出的成绩以及质量和效率。
四、考核步骤
1.自评
寝室长个人进行个人总结并根据考核标准填写《人文学院学生干部工作考核表》,将考核分数记录在excel上,此项占10%;
2.他评
各班级寝室长在自评的基础上,寝室成员进行评议,寝室成员对寝室长评议的成绩占30%;班委对各寝室长评议,评议结果占30%;本学期寝室情况汇总结果,此项由生活部负责,为院历次卫生检查的均分,占30%。(注:混寝的考核情况为:自评10%+分管小组成员45%+班委合议45%,混寝只有一名同学的情况,联系寝室内其他专业同学打分。混寝有两名的情况,由寝室另一名为主要打分。或由另一名同学联系其他两位打分。)
3.考核成绩汇总及上交。
寝室长考核由各班生活委员组织完成,学院生活部主负责。生活委员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28日晚上18:00前将汇总表以Excel的形式(每个考核单位汇总后以自己单位命名的压缩文件)发送至tr1057273374@163.com电子邮箱。
4.审核、公示。
结果组织考核、考核成绩进行公示确认后,为最终考核成绩。
五、考核等级及比例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
六、相关考核硬性条例
1.对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干部,考核结果一律为不合格;
2.每学期专业课考试超过(包括)1门不及格,考核结果一律不得为优秀;
3.学院寝室卫生检查两次为差者,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三次及三次以上为差者,考核结果不得为良好;
4.在考勤、考核中,若有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处,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七、考核结果说明
考核结果作个人综合测评的能力素质测评加减分依据之一。
人文学院团委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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