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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人文学院社团干部考核的通知

来源:   作者:陈晓玲    时间:2017-09-25
 


为加强人文学院社团的建设,充分发挥社团干部的引领作用,现将本学期社团干部考核工作如下安排:

一、考核时间

2017年9月259月28日

二、考核对象

各社团社长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针对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德(政治思想)、能(工作能力)、勤(工作作风)、绩(工作成效)几项表现进行。

1.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行为规范表率。主要看其在开展各项工作中是否在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是否带头做到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团内部的行为准则,在行动上发挥模范作用。

2.能:考核工作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主要看其是否熟悉本部门的业务,是否具备与现职相适应的组织领导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是否能在工作中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共同进步。

3.勤:考核工作态度、事业心和工作、会议出勤情况。主要是看其是否热爱工作,刻苦钻研本部门业务;是否能重视上级布置的工作,并积极开展工作,按时按量的完成,准时、认真的参加各项会议。

4.绩:考核工作成绩和成效。主要看是否能创造性。

四、考核步骤

1.自评

各社团社长总结学期工作,填写《人文学院学生干部工作考核表》和《人文学院学生干部工作考核汇总表》,进行自评,此项占10%;

2.他评

社团指导中心组织各社团至少4名社员代表组织考核,此项占40%;同时,指导老师对社长考核,此项占20%;社团指导中心主任对各社团负责人考核,此项占30%。

3.考核成绩汇总及上交

社团指导中心对各社长的考核汇总,于9月28日18:00前汇总后统一发送rwtwxshbgs@126.com

4.审核、公示。

结果组织考核、考核成绩进行公示确认后,为最终考核成绩。

五、考核等级及比例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

六、相关考核硬性条例

1.期末考核结果结合学期(会议、工作)考勤加以考核,累计(会议、工作)考勤缺勤3次以上者,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累计(会议、工作)考勤缺勤达5次以上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对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干部,考核结果一律为不合格。

3.每学期专业课考试超过(包括)1门不及格,考核结果一律不得为优秀。

4.学院寝室卫生检查两次为差者,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三次及三次以上为差者,考核结果不得为良好。

5.在考勤、考核中,若有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处,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七、考核结果说明

考核结果作个人综合测评的能力素质测评加减分依据之一

人文学院团委

2017年9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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