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共43个名额,
二、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需满足《杭州师范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7〕28号)(见附件4)评选条件。
关于《评选办法》第五条的补充说明:
1.参评学年获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是指:一学年获得一次或者两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都可以申请;
2.或获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且在下列5个方面表现之一突出者可以申请;
3.或成绩不满足奖学金要求,但是表现特别突出者(如获得全国自强之星,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浙江省优秀学生干部等省级荣誉及以上)可以申请。
三、评选要求
1.各班级根据推选名额数(见附件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此次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对推荐学生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2.请各位同学在10月9日下午16:00前,将申请表发至《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20750186@qq.com,并将纸质稿一式两份(填写要求参见国家奖学金填写要求),交至恕园23-301,傅老师处,电话28865223。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17年9月26日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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