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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转发】关于第三轮教学科研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17-09-28
 

各单位: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杭师大人[2017]1号)、《杭州师范大学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杭师大人[2017]5号)和《关于开展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的通知》,现就第三轮教学科研岗位聘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聘用政策文件

第三轮岗位聘用按照《杭州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杭师大人[2017]1号)、《杭州师范大学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杭师大人[2017]5号)和《关于开展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的通知》及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核准与公布

根据学校第三轮岗位设置聘用文件有关规定和考核结果,核准各单位各类岗位总量以及聘用权限内岗位等级职数。学校公布各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教学科研)等级职数(详见附件1)。

三、工作分工

1.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的评聘。

2.各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审查本单位所有应聘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上岗条件,并向校聘委推荐校聘岗拟聘人选。同时,按照学校下达的岗位指标与比例限额,组织本单位聘用岗位的评审并提出拟聘名单。

四、聘任方式

第三轮岗位聘任以第二轮聘期考核结果为前提,每个教学科研人员均需根据对应岗位类别的聘用条件,分别申请续聘、晋级竞聘,或根据考核结果予以低聘、调整岗位或解聘。

1.续聘:第二轮聘期已聘用的各级岗位的人员,符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和考核要求,第三轮聘期不需要申请更高等级岗位,或所申请的更高等级岗位没有空余职数,则申请续聘本单位原等级岗位。

正高级聘用需完成本岗位相应的学科建设任务(具体见《第三轮岗位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四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岗位)》);五级及以下续聘人员不需填写《岗位申请表》。同时所有续聘人员在《各单位续聘岗位汇总名册》上签字确认。

2.晋级竞聘:第二轮聘期考核合格,符合更高等级岗位聘用条件,且岗位有空余职数,可申请竞聘高一级岗位,需填报相应的《申请表》。

3.对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各单位应提出降级聘用或调整岗位的意见。个人须填写《岗位申请表》,所在单位在意见栏中明确注明“低聘”或“转聘”,并确定低聘的岗位等级。

五、时间安排

正高级教学科研岗

续聘:9月30日前上交《第三轮岗位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四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岗位)》、《各单位续聘汇总表》;

竞聘:10月10日前上交《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表》、《各单位晋级聘用汇总表》。三级岗位竞聘包含个人应聘、单位评荐、申报材料本单位公示等环节;

五级及以下教学科研岗

续聘:10月13日前上交《各单位续聘汇总表》;

竞聘:10月13日前上交《第三轮岗位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五级及以下教学科研岗位)》、《各单位晋级汇总表》。

10月20日前校聘委会评审,评议确定三级岗拟聘人选,审定专业技术岗位晋级人选。

10月30日前完成审定、公示、报批、发文等。

六、注意事项

1.本轮岗位聘用继续采取分级聘用方式,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为校聘岗,考核评聘由学校统一组织。五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纳入各单位聘用权限,由各单位组织考核评聘。

2.本轮岗位聘用继续实行比例控制、条件控制和程序控制。各单位须在第二轮聘期考核的基础上开展新一轮的岗位聘用。坚持公开竞聘原则,聘用条件不得低于第三轮聘用条件,新增各级岗位聘用数量不得突破规定比例。现聘人数已超过规定比例的,本轮不再进行晋级聘用。

3.晋级聘用实行逐级竞聘原则。工作业绩特别优秀的,允许越级竞聘。越级竞聘规则须经本单位民主程序审议,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竞聘更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至少在低一等级岗位上聘用满一个聘期(3年)。

4.实验工程、图书资料、会计审计、出版编辑、档案管理、卫生技术等系列进行分类核定,具体核定另行通知。

联系人:施岚 电话:28861291

                                                                        人事处

                                              2017年9月25日

 

附件:以下附件也可以在人事处网站岗聘专栏下载

1.11各单位正高级教学科研岗位聘用等级限额

2.12第三轮岗位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四级及以上教学科研)

3.13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申请表

4.14第三轮岗位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五级及以下教学科研)

5.15各单位续聘岗位汇总表

6.16各单位晋级聘用汇总表

7.杭州师范大学正高级教师岗位聘期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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