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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转发】关于2018年教师出国(境)研修有关事项的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17-11-23
 

一、关于国家、省、市公派项目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面上项目):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8年1月5日—1月10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月11日,3月下旬公布结果。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http://www.csc.edu.cn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高校合作项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访问学者,第一批网上申请受理时间2018年4月1日-5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6日,5月公布结果(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第二批网上申请受理时间2018年9月1日-5日申请,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6日,10月公布结果,留学资格保留至2019年3月31日(http://www.csc.edu.cn

3、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8年4月1日—4月5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6日,7月公布结果。留学资格保留至2019年9月30日。

(http://www.zjdeu.gov.cn/type/525.html)

4、“131”中青年人才培养人选出国进修(培训)项目:申请时间为2017年12月,次年3月左右公布结果。

5、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出国进修(培训)项目:申请时间为2018年3月,2018年5月左右公布结果。

(上述项目请提前办好邀请函等事宜。)

 

二、关于教师出国(境)研修申请

1、人事处网站有有关教师出国(境)研修的具体申请流程,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按流程办理。请提前两个月递交申请,以便于国际处、计财处向上级部门报备。(http://search.hznu.edu.cn/zcms/browsepriv/content?ID=713650)

2、教师出国(境)研修6个月以上,再次申请研修之间需回校工作1年以上。(《杭州师范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计划实施办法》杭师大人〔20158号)

3、学校不再承担6个月以内的自筹经费研修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用。

4、上述预告均按照历年惯例,具体以当时申报通知为准。

5、杭师大教师出国研修交流群252560778,欢迎有出国(境)研修需求的教师加入,以增进交流了解。

联系人:王琳霞   联系电话:28865036  

                                                人事处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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