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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人文学院班干部工作考核的通知

来源:   作者:陈晓玲    时间:2018-01-17
 

各班级:

为加强人文学院班级建设,充分发挥各班班委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现开展人文学院班干部的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8年131日前;

二、考核对象

各班班干部(寝室长除外)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针对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德(政治思想)、能(工作能力)、勤(工作作风)、绩(工作成效)几项表现进行。

1.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行为规范表率。主要看其在开展班级工作中是否起到积极带头作用;对班级同学是否起到引领榜样作用;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传播正能量;是否带头做到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

2.能:考核工作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主要看其是否熟悉本职务的工作,是否具备与现职相适应的组织领导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是否能在工作中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共同进步。此外,还要看其理论政策水平,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及工作效果的优势。

3.勤:考核工作态度,工作、会议出勤情况。主要是看其是否热爱工作,刻苦钻研本职务工作,是否深入同学,广泛了解广大同学思想动态和呼声,为广大同学服务。是否能重视上级布置的工作,并积极开展工作,按时按量的完成,准时、认真的参加各项会议。

4.绩:考核工作成绩和成效。主要看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和自我创新能力的情况,看其工作做出的成绩,考察完成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考核步骤

1.自评

个人进行自我总结,填写《人文学院学生干部工作考核表》,此项占10%。

2.他评

各班级班委干部(含团支书、班长)在自评的基础上,由班委等召集不少于班级人数1/3的非班干部同学进行评议,此项评议占班委考核30%成绩;团学对对接的班委考核,此项评议占30%,年级辅导员对各班班委进行考核,此项占30%。

注意:关于召集班级同学考核时,需有照片等记录作证,避免出现班长、团支书等主要班委私自评议的情况。

3.考核成绩汇总及上交

班委完成考核后,由各班班长将不同部分得分填入《人文学院学生干部工作考核汇总表》附件2)以班级为单位,于1月29日前将汇总表以Excel的形式(每个考核单位汇总后以自己单位命名的压缩文件)发送至Season7307@163.com电子邮箱。

4.审核、公示

结果组织考核、考核成绩进行公示确认后,为最终考核成绩。

五、考核等级及比例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

六、相关考核硬性条例

1.对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干部,考核结果一律为不合格

2.每学期专业课考试超过(包括)1门不及格,考核结果一律不得为优秀

3.学院寝室卫生检查两次为差者,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三次及三次以上为差者,考核结果不得为良好

4.在考勤、考核中,若有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处,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七、考核结果说明

考核结果作个人综合测评的能力素质测评加减分依据之一

八、附件

附件1.班委考评表

附件2.班委考核汇总表


人文学院团委

2018年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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