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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转发】关于开展深化“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18-06-27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和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干部带头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弘扬优良家风,以好家风促党风校风,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化“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市纪委[2018]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开展深化“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校师生党员,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倡议(6月-7月)。在全校师生党员中发起一次“树清廉家风 立崇廉家规”倡议活动,在校网、校报、微信等媒体刊登倡议书。(牵头部门:纪委办;配合单位:宣传部)

(二)开展“清风之旅”活动(6月-12月)。将“清风之旅·家风文化专线”纳入“党员固定活动日”,可在杭州市首批14个家风文化点,开展固定活动日活动。(牵头部门:组织部;配合单位:纪委办、宣传部、各二级党组织)

杭州市首批14个家风文化点链接:

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18/01/02/030613750.shtml

(三)开展“我的家风家教故事”征文活动(6月-9月)。在全校师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征集“我的家风家教故事”,围绕家风、家教主题撰写的真情故事,要求体现明理守法、诚实守信,律己感恩、克己奉公,形端表正、公道正派,崇廉尚德、崇学向善的廉洁好家风,篇幅在1500字以内,其中机关党委10篇,其他二级党组织5篇。(牵头部门:纪委办、宣传部;配合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四)开展“我的家风家教故事”微作品征集活动(7月-10月)。讲述发生在党员干部家庭中的好家风、好家教的故事。作品采用图片、海报设计形式,用镜头记录、传播“廉洁好家风”精彩瞬间;或实拍微视频或自制flash,可用手机拍摄,画面清晰,音效清楚,时长5分钟左右,格式体裁不限。(牵头部门:纪委办、宣传部;配合单位:学工部、各二级党组织)

联系人:纪委办刘延轶,邮箱:jw5047@163.com,电话:28868113。征集的作品将择优在校内媒体刊发,优秀作品报上级纪委。

(五)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6月-12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警示教育报告会1次。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现场警示教育活动2次。编印下发《高校违纪违规典型案例汇编》。加强《监察法》学习宣传,重点加强对监察对象的宣传。(牵头部门:纪委办;配合单位:宣传部,各二级党组织)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开展“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并将深化“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加分项目。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系列活动。要把主题教育活动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相结合,把家风教育列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家风建设”主题党课。把家风建设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述德的重要内容。确保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

(三)注重氛围营造。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宣传引导,形推动建设廉洁好家风的浓厚成氛围。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活动宣传展示,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在全校营造以好家风带校风促学风的良好环境。


校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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