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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18-07-17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2018年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支持50名青年拔尖人才,重点遴选支持青年创新人才,探索遴选青年创业人才。为进一步契合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人才需求,今年遴选向数字经济领域予以倾斜,拿出20%名额设立专项。

二、条件要求

(一)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3.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二)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潜力。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2)近5年内,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过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等,并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

3)领衔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省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或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创新载体的骨干成员;

4)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节能环保、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我省重点产业领域,担任企业科研团队的负责人,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三)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出类拔萃,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理论成果,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具有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潜力。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内,主持过省部级社科、人文、金融类重点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

2)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等重大科研成果(前三名),或其他领域社会公认的省级以上重要奖项(前三名);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重要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

4)在金融产业发展、融资方式创新、金融风险控制方面,有深刻研究和理论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理论模式、产业模式和金融服务产品,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三、申报程序

1.各学院(部门)需高度重视、认真动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推荐材料的形式审查和审核,在7月20日之前将相关材料交人事处(人才办),逾期不再受理。

2.人事处组织专家,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资质评审,经公示后将推荐人选报上级部门。

四、推荐名额

每个学院限报2人,推荐人数超过1人的需进行排序。但在符合规定条件要求的同时,有符合以下条件人选的学院(部门),可适当增加学院推荐名额: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3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2名)、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国家级科技项目(科技重大专项、863、973)主要成员(前三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并取得重要科研成果。

2.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主持过省部级社科、人文、金融类重点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或其他领域社会公认的省级以上重要奖项(前三名)。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内容应一致。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

创新类人选申报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

2.所在学院对人选情况单位推荐意见的说明;

3.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任职证明材料等。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720(周)前报送至校人事处(人才办)。相关表格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新文件”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鲁佳  电话:28869190  QQ490274376


   附件1:2018年申报书

   附件2 杭州市推荐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候选人汇总表


                                                           人事处(人才办)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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