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公告 > 教师公告 > 科研

科研

【转发】关于实施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第四期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18-09-21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和培育更多优秀青年社科人才,根据省社科联《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行动计划”),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第四批“之江青年社科学者”。现就“行动计划”第四期人选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行动计划”第四期拟遴选青年社科学者50名左右。申报人年龄要求在39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对申报人的学科背景不作限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申报条件进行推荐。

二、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2.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基础。在一级学术期刊上发表代表性论文1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有关论文2篇以上(或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2项以上)。

3.主持承担省部级(含)以上课题研究1项以上。

4.问题意识强,有发展潜力,拟开展的基础研究有创新性构想、现实问题研究意义重大,并具有充裕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5.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应是“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以上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之江青年人才申报材料。

1.个人《申报表》1式2份。

2.《活页》1式11份。

3.各单位申报《汇总表》1份。

4.个人须提交1篇“经典与当代”论文。提倡联系当下社会实际,从当代的现实或理论问题出发,通过回溯、梳理经典理论,探讨如何从经典的解读以及结合现代文献的梳理中,创造性地寻求答案或启示、建议。字数约6000-10000字。提倡较宽的知识视野,较好的理论素养,较强的问题意识,较高的思考层次。参考方向:经典的再审视与全面深化改革、经典的再审视与文化传承发展。

(二)课题申报材料。

1.有国家社科基金(含三个单列学科)在研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含基地和文化研究工程课题)未完成,且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密切相关者,将原课题申请书和活页各1份报省社科规划办备案,作为学术规划第一期课题,如申报人获得入选,省社科联将适当追加部分研究经费。

2.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相关性不大,或无在研省级以上课题的申报人,需要申报新课题。课题设计采用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表(1份)及论证活页(10份)。

申报所需材料表格(实施方案、通知、申报表、活页等)请上浙江社科网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zjskw.gov.cn),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所有申报材料经科学研究院汇集、核实、整理后,集中报省社科规划办。

四、评审公布

省社科规划办负责资格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面试。评审结果经省社科联党组审批后上网公示,发文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深入动员符合条件的本单位优秀青年人才积极申报,并仔细审核、严格把关、筛选推荐与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发展和社会科学强省建设相适应的优秀青年社科学者,支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

五、受理时间地点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逾期不受理。

联系方式:朱艾莲,电话:28869459

电子邮箱:xmkskc@126.com 。

办公室地址:仓前校区行政楼608室                                                                

科学研究院

                            2018年9月20日

附件:

附件1 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申报表

附件2 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申报活页

附件3 “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单位申报汇总表样表


官方微信
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浙ICP备07009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