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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动态

院党委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来源:   作者:王佳源    时间:2018-11-29
 

为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11月28日下午,我院在恕园23-111弘毅厅开展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培训会议,我院全体党员参加。会议由傅培恩老师主持。

傅培恩老师主要从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面讲述了党员支部工作的细则流程,他指出,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此外,围绕党支部工作的细则,傅老师还着重阐述了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此外,在入党的基本流程中,傅老师为我们详细介绍了自年满18周岁,提交入党申请开始,发展党员工作的25个步骤。

本次培训作为学院党支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了党支部对相关工作的认识,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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