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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19-05-21
 

各位老师:

本学期教学时间已进入13周,离考试周还剩4周时间,为了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和教学秩序正常运行,根据校教务处的工作要求,现对有关工作事项说明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上课安排:

随堂考查和上课的最后一天是2019年6月18日。

2.考试安排:

期末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6月25日。请6月12日前到教务科领期末考试监考表、成绩录入密码。

二、期末考试工作要求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杭师大办字[2013]91号)及相关规章制度,期末考试组织工作在试卷命题、审题、印制、保管、阅卷、存档和考务、考场管理的各个环节上均有明确的要求。

(一) 继续推行教考分离

1.公共课、学科基础平台课和学位课程均应实行教考分离(课程名单请见附件),同门课程应使用同一套试卷进行考试。已建试卷(题)库的课程试卷由学院指定非命题教师在卷(题)库中抽取;未建卷(题)库的课程试卷可由学院指定非任课教师命题或请校外专家命题。

2.抽题人或命题人,请参考样卷(附件1)在201961日之前将最终稿试卷电子版(分成A卷、B卷、标准答案等文档)发送至教务科傅培恩邮箱(420750186@qq.com)。试卷由院教务科送学校文印室印制。请老师们务必使用新的试卷格式进行命题,遵守纪律,严防发生泄题、遗失等事故。

)试卷命题

1.试卷命题应体现教学目的、覆盖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A、B卷难易度须一致、题量相当、重复率(含近三年试卷)不得超过20%;题型方面力求多样化(不少于4个题型),适度增加主观题比率,更多的注重对学生综合应用能力的考察;试卷以一般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为宜;试题措辞需严谨,避免出现表达不清、有歧义或命题错误等。

2.命题人为课程试卷的第一责任人。命题人须同时提交A、B卷供教研室主任、课程组负责人或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审批人不得审核本人试卷),试卷审批应明确考试用卷,并对命题质量和试卷格式把关。试卷经教研室主任审批后方可使用。

3.考查课程应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开始前完成随堂测试,采用卷面形式的,其要求同考试课程。采用非卷面形式考核的考试、考查课程,应由主考教师提出申请,填写《期末课程考核方法申请表》。采用论文方式考核的课程,论文格式按《课程论文考核格式要求》,内容应包含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字数不得低于3000字,教师须填写评语。

4.建立严格的试卷审核制度。考核方法要和教学大纲一致,未有明确表述或表述模棱两可的一律按闭卷处理。学院要严格对考核方法的审批,对采用开卷、论文形式作为课程评价唯一考核的要从严审批,各年级均须有一定的闭卷考核课程(一般不得低于课程总量的1/3)。对于部分条件成熟的课程和进行课程考核方法改革的课程,除了常规的闭卷笔试外,可以酌情采用机考、开卷笔试(机考)、口试、 课程论文、实际操作考试等灵活考核方法,一般情况下,成绩组成还是要求采用多种考核方法并举的方式进行。采用开卷或非卷面考核的课程,课程负责人或命题教师须填写《期末课程考核方法申请表》,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考试课须同时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考务管理

校教务处和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场巡查,对考场清理、考试座位安排、执行考务情况以及考生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考试管理薄弱、考场纪律松懈、学生考试作弊等问题,一经查实,将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务人员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肃考场纪律,对存有违纪动机的学生要加强巡管,以减少作弊情况发生,即时上报违纪情况。

)阅卷和成绩登记

1.任课教师需加强对学生的学习过程管理,平时成绩给分须有依据。平时成绩一般包括课堂考勤、课堂表现、随堂考核、作业质量等。出勤不得作为平时成绩的唯一依据,也不可在平时成绩中占比过高(建议只占平时成绩比重的10%-20%)。平时成绩打分要合理,避免打分过高,变相成为课程拉分手段。各类考核项目所占成绩比重应在课程教学大纲内详细列明并告知学生,以促使学生课堂自律、学习自觉。教师教学工作记录本应详细保留过程考核的记录,对平时成绩给分能够给出合理解释。

2.严格试卷评阅。课程考试结束三天内,任课教师应完成试卷评阅及系统中的成绩录入工作。阅卷评分须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应客观正确。卷面批阅规范,评分方法统一;每个题目(含小题)皆应有评阅标志及具体给分,凡答题正确的打“√”,答题错误的打“×”,答题不到位的打“”;可以采用正分评阅,也可以采用负分评阅,但正分、负分不得混合使用;卷首分、总分等分数核算要准确,评分或核分有差错时,须由阅卷教师于分数修改处,签名以示更正。阅卷必须使用红色水笔评阅,且应保持卷面干净、整洁。公共课、平行班、艺体类部分专业课阅卷评分实行流水作业或集体评分的方式。论文评阅应有批阅标志和具体评语,给分客观严谨。

3.认真做好试卷质量分析。试卷质量分析是教师对命题质量、课程目标达成度和学生掌握情况的分析,也是促推教师提升教学质量,反思教学过程的有效抓手。试卷分析务必做到详实,有针对性,少说空话套话,通过统计数据(鼓励利用spss软件)分析试卷成绩,而不是凭感觉下结论。试卷质量分析应结合数据统计,对命题质量进行评价分析;分析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对试卷质量的评价、改进试卷命题和课程教学的意见等,分析客观,具体阐述,一般字数应在200-300字左右。

4.继续做好试卷复核机制。每份试卷均应由复核人(一般应为同一课程组或教研室教师)对照评分标准进行复核,确保试卷评阅和计分无误。评分或核分有差错时,须由阅卷教师、复核教师商议后于分数修改处签名以示更正。

5.严格成绩发布机制。一般情况下,总评优秀比例应控制在20%以内,不及格也要有恰当比例。引入学业竞争机制,鼓励部分课程开展按比例赋分的试点。严格执行期末考核成绩低于40分者,平时考核和期中考核成绩不再参与总评成绩评定的规定。

6.严格抓教学过程管理。对下列学生要限考(开课学院需于考前一周将名单报教务处):

1)一学期内缺课(包括病假、事假、旷课等)累计超过该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的;

2)一学期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达三分之一的;

3)抄袭他人作业和实验报告等,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4)其他违反课程教学大纲约定的。

(五)考试材料存档要求

1.考试归档材料必须齐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教师需以教学班为单位将答卷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排序,并与补考卷及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考试成绩单、试卷质量分析表、阅卷登记表、教师教学工作记录本等材料(详见附件5),于2019年6月29日前一并交学院教务科408存档。

2.考试管理有关材料的保存应严格按照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设置专门场所、指派专人保管,杜绝试卷遗失、泄密等情况发生。                                          

人文学院教务科

                                           2019521


附件1:试卷命题样卷(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附件2:卷面形式相关表格

附件3:非卷面考试相关表格

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杭师大办字〔2013〕91号)

附件5:人文学院期末考试归档材料清单

通知及所有附件下载:通知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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