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一、申报条件
1.本学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考试课程;
2.专业课以教学班为单位进行申报;公共课由开课学院以课程为单位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19年5月20日-5月28日
三、申报程序
各学院在总结前期考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本院专业、学生特点,制定本学期无人监考“诚信考场”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
(一)专业课申报
1.经任课教师同意、教学班全体学生充分讨论、同意后,由班委填写无人监考“诚信考场审批表”(附件2),组织学生签定“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以上材料纸质稿于5月29日前一并提交至学院教务科406钱老师处。
2.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班级及课程进行评估,确定无人监考试场,无人监考审批材料报送教务处备案。
3.学院需加强对无人监考“诚信考场”的巡视力度并做好巡视记录(附件7),每试场巡视应不少于3次。
(二)公共课申报
1.学院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及授课对象,经系(教研室)或课程组成员集体研讨后,确定课程考核形式,无人监考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附表4)。
2.鉴于公共课教学班的学生来自不同学院,公共课无人监考事宜及考场规则由任课教师向学生说明,考务管理工作由开课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共同承担。开课学院负责考场巡视、考试命题和考试要求必要的说明等;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考场布置、考场清理、分发试卷、组织考生签到、检查考生是否按指定位置就座、考场巡视、配合开课学院处理考场突发情况等。各学院考务人员数额由教务处根据学院学生选课人数按比例分派给相关学院,由各学院指派具体考务负责人。
3.“诚信考试承诺书”不再另行组织学生签字,由开课学院将“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的有关内容与考场签到表合二为一,于考场内由考务人员指导学生填写。
4.开课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均应加强对无人监考试场的巡视力度,每试场分别巡视各不少于2次。巡视期间,巡视人员需在考场内填写“无人监考”巡视表(附件6),考试结束后,表格由开课学院存档备案。
四、其他
1.请各学院于6月4日前将2018-2019-2学期无人监考“诚信考场”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2.请组织有关监考教师认真开展《无人监考“诚信考场”操作规程》(附件8)学习,确保“诚信考场”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
教务处
学生处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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