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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转】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场馆管理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19-06-21
 

各学院、部门:

近来,发现未审批擅自借用学校场馆、无审批单开门等情况,为切实加强场馆管理,维护校园的正常秩序,现对使用校内场馆强调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审批

1.办理审批手续。凡举办各类办班、夏令营、考试、借用场馆等使用场馆的学院部门(目前包括钱江学院),须提前按规定办理使用场馆的审批手续(场馆联系人张老师,电话28867530、15757140057),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使用场馆场所,无审批单后勤不得开门。

2.加强备案管理。对于大型活动,公管处将主动向学校办公室、保卫、后勤等部门备案,做好应急预案。所有活动均需向保卫处备案,做到相关部门互相了解、互相支持。

3.暑期使用场馆须提前申请。2019年暑期计划开办的各类办班、夏令营、考试等,请各学院、部门于6月25日前将纸质稿(盖公章)交至行政楼425公管处办公室,联系人:沈老师,电话28867805,15990107955。

4.杜绝弄虚作假。个别学院以合作为名帮助外来单位申请场馆,实际无学院人管理、无学院人参加、无学院人合作,希望学院领导把关审核。

    二、进一步加强场馆管理

1.暑假期间后勤物业凭《杭师大场馆出借审批表》负责开关门、开空调等服务保障,没有审批的一律不准开门,擅自开门一经发现给予处理。

2.公共事务管理处将加大现场管理。每天对场馆进行巡查,对审批的场馆使用安排人员现场管理。发现没有审批开展办班、出借等活动的,及时上报学校监察处。

3.除按规定由学校收取借用费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向外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

1.保卫部门加强门岗、巡逻、外来人员等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定时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向职能部门反映情况。

2.对于没有经过审批的办班、出借场馆等活动的,原则上后勤不得安排校内住宿、餐饮等配套服务。

3.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成人教学、社会培训等管理,主动与教务处、保卫处、公管处、后勤等对接,及时掌握培训情况。

请各学院、部门加强管理,互相监督,确保学校各类活动有序、安全,确保学校暑假期间正常运行。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公共场馆管理办法的通知

        2.杭州师范大学场馆出借审批表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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