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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19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19-07-01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全面推进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杭师大党委发﹝2019﹞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学建设与改革,鼓励教师深入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更新课堂教学理念,创新课堂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办法

2019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分评审类和备案类。

1.评审类项目立项120项,包括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100项(综合项目40项、青年教师专项10项)。

2.备案类项目内容上可选择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综合类,由各学院在建的省级优势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市级重点专业、市级特色专业、市级特需专业等省市级专业平台项目,根据专业建设方案统筹安排。原则上每个省市级专业平台项目新增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不少于2项,并作为专业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内容之一。

二、立项类别和内容

(一)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

突出高等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特别是应围绕加强本科卓越人才培养、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创新创业教育、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在人才培养模式、学业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课堂教学创新等环节进行新的探索和实践。

(二)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类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类分为课堂教学改革综合项目、青年教师教学改革专项(项目负责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两类。

1.课堂教学改革综合项目。应围绕“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三个转变进行系统设计。立项项目主要面向课堂教学,量大面广的通识课、公共基础课、大类平台课等应积极参与教学改革。

2.青年教师教学改革专项项目。为培养青年教师独立开展教学研究、课程开发和改革创新的能力,促进青年教师更好地成长成才,结合学校青蓝计划,特设立青年教师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简称青年项目)。青年项目要突出改革创新,鼓励探索各种模式的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特别是充分利用慕课平台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翻转课堂等教学改革;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同时积极关注课程评价方式改革。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需是各学院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在编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且有足够的工作周期完成项目建设。

(二)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该教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目前没有承担未结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在以往的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中未出现停建、结项验收不通过、中期检查不通过、经费使用异常等情况。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项,作为项目参与人(含担任负责人)参与的项目不超过两项。

(四)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参与人不超过4人。

(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申报,一线教师申报比例要在60%以上,原则上为集体项目,提倡跨专业、跨学科联合申报项目,也可以课程组、教研室、实验室或教学基地等教学组织形式申报。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类项目申报教师须是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文、史、哲类学院和大型学院鼓励多报。

四、项目建设周期及经费资助

(一)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研究和实践的周期为两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如确需调整的,由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报教务处批准。项目调整的次数不得超过一次。

(二)经费资助

1.评审类项目建设经费为每项1.5万元(分两年下拨);备案类项目在学院专业建设经费中开支,不再另拨。

2.当年下拨经费须在当年使用完毕,剩余经费不予结转至第二年。请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有效地使用经费并提高经费执行率。经费执行率特别低的项目将暂停第二批拨款。项目建设期结束后,所有剩余经费由学校统一收回。

五、结项要求

(一)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须撰写教改论文公开发表或纳入学校编制的教改论文集。

(二)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类项目的结项,要求项目组对项目实施后的效果进行比较分析(包括:①对课程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效果>进行实施前后的对比分析;②对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价分析;③基于调查问卷和学生学习感受,对项目的成功经验、不足与改进进行总结分析);同时应撰写教改论文公开发表或纳入学校编制的教改论文集。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

申报项目统一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杭州师范大学课堂教学改革申报书》(附件2)于831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稿一式7份交至教务科408,同时将电子稿发到邮箱:420750186@qq.com

联系人:傅培恩;联系电话:28866897


附件:

1.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申报书

2.课堂教学改革申报书

通知及附件所有材料



   教务处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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