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师范专业学生教育见习工作的通知》,学院成立教学见习领导小组,制定《2017级本科生教学见习活动方案》,方案规定了教学见习的基本要求,学生根据要求参加教学见习活动并提交相关材料,以此作为评定教学见习成绩的依据。根据学校《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杭师大教【2018】19号文件,第六条规定,考查课程和实验、见习、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课程的总评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
考核等级 | 评分标准 |
优秀(90-100) | 见习态度认真,能优异地完成教学见习安排的活动,达到教育见习的全部要求。没有请假,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见习材料。见习材料完整、准确,内容无抄袭,能反映出个人见习所思、所得。 |
良好(80-89) | 参照以上标准,较好达到要求,有过一次请假。 |
中等(70-79) | 参照以上标准,虽有不足之处,其他方面尚能达到要求。 |
及格(60-69) | 参照以上标准,基本达到要求,但有明显缺陷。 |
不及格(低于60) | 参照以上标准,没有达到基本要求,或态度不认真,敷衍了事。 |
请见习带队教师(班主任)参照以上标准,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进行打分,打分结果报系主任审核,审核完之后提交学院教学见习领导小组审阅,教务科将最终成绩上报教务处,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人文学院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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