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公告 > 学生公告

学生公告

【评奖评优】关于开展2019年人文学院本科生单项奖申请通知

来源:   作者:陈晓玲    时间:2019-11-12
 

各班级:

    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加强学风建设,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竞争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一、评奖对象和时间

    具有我校学籍的人文学院全体本科学生。

    评选奖项需要2019自然年内取得的荣誉。

二、评奖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态度认真,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评奖学年无违纪违规处分。

三、奖项设置

  (一)学术创新奖

   1.发表论文

  (1)以第一作者在三级、二级、一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刊物等级参照学校期刊定级标准),在学校奖励(分别为500元、800元、1500)基础上,每件分别奖励500元、800元和1500元。

  (2)以第一作者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出版报纸、杂志、书籍等刊物发表文学作品(字数不少于500字,诗歌不作字数要求),每篇奖励200元。

   2.课题立项

  (1)以第一负责人申报的课题在院级、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及以上单位立项,每项分别奖励100元(重点150元)、200元(重点250元)、300元(重点400元)、500元(重点600元)、1000元(重点1500元)。

    不含新苗和国创项目,该两项立项经费由学校保障。

   3.考研、考公奖励

  (1)对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同学凭完整考试成绩单给予200元奖励;对进入研究生考试面试阶段的同学给予报销面试来回车费(快客、硬座、高铁二等座,飞机票按照高铁二等座价格报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申请用于研究生考试的困难补助金,经学院审批后酌情给予补助。

  (2)对于积极参加公务员考试、村官考试、国家“两项计划”最终被录用的同学给予300元奖励。

   4.书香班级、读书之星及阅读之星

  (1)根据学院《“读书之星”和“书香班级”评选办法》评出的“书香班级”,奖励每班2000元。

  (2)根据学院《“读书之星”和“书香班级”评选办法》评出的“读书之星”,奖励每人500;“读书之星”提名奖,奖励每人300元。

  (3)根据学生年图书借阅量,由图书馆每年评选出“阅读之星”,学院奖励每人200元。

 (二)学科创新奖

   1.挑战杯:学生以团队形式申报挑战杯,在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单位立项,每项分别奖励500元、1500元、3000元、6000元。

   2.师范生技能竞赛:学生参加师范生技能竞赛,校级获奖,分别奖励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优胜奖100元;省级获奖,分别奖励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优胜奖200元。

   3.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学生参加职业生涯规划大赛,院级获奖,分别奖励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优胜奖50元;校级获奖,分别奖励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优胜奖100元;省级获奖,分别奖励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优胜奖200元。

   4.汉语口语大赛:学生参加汉语口语大赛,校级获奖,分别奖励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优胜奖100元;省级获奖,分别奖励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优胜奖200元。

   5.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及大学生艺术节:学生参加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省级获奖,分别奖励一等奖每人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优胜奖50元;国家级获奖,分别奖励一等奖每人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优胜奖200元。

   6.星光计划:学生以团队形式申报星光计划,在校级立项,每项分别奖励一般立项500元、重点立项600元、重中之重800元。

同一人同一项目奖励标准不重复获得,就高为准;学科竞赛项目以学校规定的学科竞赛项目为准;其他类型的学科竞赛,经学院认定可以参考以上奖励。

   (三)文体活动奖

   1.文艺特长

  (1)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加文艺活动,在话剧节活动中获奖,分别奖励一等奖每人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

  (2)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在校级演讲赛、辩论赛、朗诵赛活动中获奖,分别奖励一等奖每人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

   2.体育特长

   鼓励我院学生积极投入校、院两级的体育活动,具体规定如下。

  (1)参加校运动会的有关奖励

   运动会奖励以得分为基本条件,按照50/分的标准进行奖励;

   个人项目得分奖励直接归个人所有,团体项目得分奖励归属参赛选手共同拥有(名字写入报名表且参加训练,但比赛时没上场的人员可算入团体);

   团体项目(12·9校园马拉松”长跑项目纳入运动会相关奖励范围)得分按照双倍计算,例如校运动会第一名得分9分,团体项目就按照18分计算,以下名次依次类推;

   团体项目奖励所得应由团队成员经过商议共同支配。

  (2)其他校级比赛

   校级比赛赛事主要指学校体育文化节开展的例如篮球赛、足球赛、排球赛、羽毛球赛、乒乓球赛等需要小组淘汰多次参赛的集体赛事;

   奖励范围为在全校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赛事分校区时考虑前四名);其他如学院间对抗赛、友谊赛等不在奖励范围内;

   集体赛事按照参赛队伍人数有所区别:篮球、足球等参赛队伍人数超过十人的,在比赛中获得前八名团队奖励分别为1000元、800元、600元(三、四名)、400元(五、六名)、200(七、八名)(分校区比赛奖励分别为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四名200元;参赛队伍人数不足十人的,奖励额度分别为800元、600元、500元(三、四名)、300元(五、六名)、200元(七、八名)(分校区比赛奖励分别为第一名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四名200元);

   其他较之前有重大突破的比赛也可经过学院认可后进入奖励范围。

  (3)院级比赛

   院级比赛赛事主要指人文团委学生会在学院内部开展的例如拔河比赛、乒乓球赛、羽毛球赛等需要小组淘汰多次参赛的集体赛事;

   奖励范围为在全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其他如班级之间友谊赛等自行举办的院内比赛不在奖励范围内;

   集体赛事按照参赛队伍人数有所区别:篮球、拔河等参赛队伍人数超过5人及5人以上的,在比赛中获得前三名团队奖励分别为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参赛队伍人数不足5人的,奖励额度分别为第一名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

   其他较之前有重大突破的比赛也可经过学院认可后进入奖励范围。

  (四)创新创业奖

   对于创业项目经工商注册登记为个体经营户的同学,学校奖励500元;对于经工商注册登记创立企业的同学,学校奖励3000元。对于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创业团队(法人代表毕业后三年内),每招聘一名我校毕业生(该生毕业当年830日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学校奖励200元。

  (五)其他奖项

   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学院党政联系会议讨论认定的先进典型或奖项,可参照相关标准予以相应奖励。

四、附则

   1.本奖励办法每年组织实施一次,一般在下半年对当年进行评价和奖励;具体实施时间以学院发布的通知为准。

   2.奖励由本人申请附证明材料(扫描件)、班级汇总初审、学院学生测评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存档。

   3.学生在申报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班组评议可否定其相应等级,直至确定为不合格,并严肃处理。

   4.本办法所有奖励金额为奖励基数,具体金额由奖励系数确定;奖励系数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可支配奖金总数进行测定,系数最大为1,具体奖励金额=奖励基数*奖励系数。

   5.本奖励办法由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负责解释和修订。

五、申请流程

   1.学生根据本人情况,提交申请表并附上证明材料,每个申请人以自己姓名命名文件夹,上交班级汇总之后学习委员将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打包,以电子版的形式,命名班级+单项奖申请材料,发送至学习部邮箱:renwentxxxb@163.com,申请截止日期:20191120日。联系人:方盈天13386531322,章可欣19858186765,陈老师28865208

 2.附件5当中已经罗列出来的奖励项目、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作品(学术论文或文学作品在2019831日前的,已科创部的统计为准,不再接受申报),学生无需提交申请。

   3.将于11月底至12月底开展的比赛项目,获奖后可单独申报。

   4.考研、考公奖励等考试结束后单独申报,以成绩报送为准。

六、附件

附件1:人文学院单项奖奖励申请表

附件2:人文学院单项奖汇总表

附件3:人文学院单项奖证明材料模板

附件4:人文学院本科生单项奖奖励办法

附件5已获奖项汇总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191112


官方微信
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浙ICP备07009966号